正面照片標準
使用柔和自然光,相機與眼睛大致同高,保持適當距離並避免廣角畸變。面部應自然放鬆,眉眼、鼻口、耳部和下頜輪廓無遮擋。
補充角度
需要時可增加左右側面和四十五度照片,但每張照片應保持相似光線與距離。避免俯拍、仰拍、強逆光和夸張表情。
滤鏡、眼鏡與妆容
美顏和修形功能會改變比例,應關閉。鏡片反光可能遮擋眼部,可在安全和舒適的情況下補拍無反光照片;妆容應盡量自然並主動說明。
資料最小化
只收集完成分析所必需的照片,不要求身份證件或無關背景。應說明用途、保存期限、訪問範圍和刪除方式,不在未經同意時用於宣傳或模型訓練。
照片能力有限
照片無法完整呈現動態神態、真實膚色和立體結構。報告應標明圖像限制,不能借清晰照片宣稱能夠客觀識別疾病、人格或命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