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面照片标准
使用柔和自然光,相机与眼睛大致同高,保持适当距离并避免广角畸变。面部应自然放松,眉眼、鼻口、耳部和下颌轮廓无遮挡。
补充角度
需要时可增加左右侧面和四十五度照片,但每张照片应保持相似光线与距离。避免俯拍、仰拍、强逆光和夸张表情。
滤镜、眼镜与妆容
美颜和修形功能会改变比例,应关闭。镜片反光可能遮挡眼部,可在安全和舒适的情况下补拍无反光照片;妆容应尽量自然并主动说明。
资料最小化
只收集完成分析所必需的照片,不要求身份证件或无关背景。应说明用途、保存期限、访问范围和删除方式,不在未经同意时用于宣传或模型训练。
照片能力有限
照片无法完整呈现动态神态、真实肤色和立体结构。报告应标明图像限制,不能借清晰照片宣称能够客观识别疾病、人格或命运。